让—雅克·拉丰教授(Jean-JacquesLaffont)是一位享有国际盛誉的经济学家。由于他在激励机制设计、公共经济学和住处经济学等诸多领域的杰出贡献,被推选为世界经济计量学会主席(1992年)、欧洲经济学会主席(1998年)、美国经济学会荣誉会员(1991年)和美国科学院外籍荣誉院士(1993年),并于1993年第一个获得欧洲经济学会Yrjo-Jahnsson奖(该奖与美国经济学会Clark奖齐名)。他被公认为未来最可能获得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之一。
拉丰中等身材,一头灰白短发。“让-雅克是个了不起的经济学家。”在法国产业经济研究所(IDEI),当我和其他学者谈起拉丰时,都听到这样的评价。
拉丰1947年生于法国图卢兹,1972年,获巴黎大学应用数学博士学位,1973年秋直接奔赴哈佛大学,拜在当时刚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肯尼思·阿罗(K.Arrow)门下。
“当时,法国的大多数学生都去了伯克利,而我去哈佛是冲着阿罗的名声,尽管当时对他并不了解。”拉丰回忆起这一决定改变了他一生的道路:
“1973年秋季,阿罗在哈佛为经济系的研究生开设了一个关于机制设计理论的研讨班,他当时带来了发表在Econometrica(经济计量学杂志)上的两篇互相矛盾的论文:一篇是吉巴德(Gibbard)所证明的不可能定理,而另一篇则是格罗夫斯(Groves)提出的可行的机制。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
拉丰提到的两篇论文是激励机制设计理论的开创性论文。1973年,吉巴德在论文中证明,如果对个人的偏好域不加任何限制,则对于任何一个非独裁的社会选择规则,都不可能找到一个使得每个人都说真话的机制,占优实施这个社会选择规则(即对于每个人来说,不管他人是否说真话,自己说真话总是最优的策略),这就是着名的Gibbard-Satterth waite不可能定理。而在同一年,格罗夫斯却提出一个着名的机制(后来被称为Groves-Clarke机制),证明在拟线性偏好下,可以找到一个说真话的机制,占优实施任何一个非独裁的社会选择规则。
显然,在这两个定理之间横亘着一条似乎无法逾越的鸿沟。拉丰决心解决这个难题。
1974年夏,应阿罗邀请,拉丰和格林(J.Green)来到斯坦福大学,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他们的合作很快就有了成果,这就是后来发表在Econome trica(1977)上的经典论文,他们提出并证明了存在说真话的机制占优实施任何一个非独裁的社会选择规则的充分必要条件,并指出Groves-Clarke机制是符合该条件的惟一的机制。这个结论建立了一座沟通上述两个不定理的桥梁。
这篇论文奠定了拉丰在机制设计领域的学术地位,这一年他27岁。1975年,拉丰获得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拉丰放弃了在哈佛任教的机会,回国开始了在法国传播经济学的艰难历程:“我痛感当时法国经济学教育的保守和落后,这儿有优秀的学生,却没有一流的教师;我发誓要改变这种状况。”拉丰为此付出了20多年的艰苦奋斗。
在巴黎法国理工学院,他推行经济学改革遭遇巨大阻力,以至于无法进行下去。1978年拉丰孤独地回到家乡,在图卢兹大学任教并传播主流经济学。回忆起这段经历,拉丰感慨万分:
“那时候图卢兹大学的经济学几乎是一片空白,没有系统的经济学课程,没有资料室,没有研讨班,更没有经费来源。我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始创业,整整10年,我感到非常的孤独。为了生活,我不得不利用暑假到美国讲学,为了募集科研经费,我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精力四处奔波。”
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拉丰不懈地开创经济学的新领域,他很快在公共经济学和机制设计领域作出了贡献。1979年,拉丰与格林合着《公共决策中的激励》出版,确立了他在公共经济学领域的地位。
在1970年代,一般均衡理论仍占经济学的主导地位,但拉丰认识到激励机制在未来的经济学中的重要地位。
“激励理论是对阿罗-德布鲁一般均衡框架的必要补充。事实上,经济学是研究如何有效配置资源的科学,因而效率是经济学关注的首要问题。但资源配置的效率是由一个社会组织的激励机制所决定的。”
对于经济组织中的激励问题的关注,使得拉丰选择激励理论作为研究方向。1970年代末,信息经济学正在兴起,其主要课题是不完全信息和不对称信息下的激励问题,由于在方法论上借鉴并结合了对策论的研究成果,信息经济成功地解释了在一般均衡框架下无法解释的诸多难题,显示了该理论强大的生命力,并推动了企业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拉丰以信息经济学作为研究激励问题的基本框架,开始整合激励理论体系。
自1980年代初始,拉丰开始探索将信息经济学与激励理论的基本思想和方法应用于垄断行业的规制理论。这个时期,席卷整个西欧的私有化浪潮引起了关于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竞争与规制的大论战:诸如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是否可以通过私有化引入竞争?如何对其进行规制?
在1980年代初,传统的规制方法主要有两种:基于服务成本定价的服务成本规制方法和基于兰姆西(Ramsey)定价规则的兰姆西-布瓦德(Ramsey-Boiteux)规制方法。拉丰指出,这两种规制方法都有很大局限性,由于忽略了规制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而无法提供正当的激励。一般地,被规制的垄断企业拥有有关运营成本的私人信息,并且总是有积极性隐瞒这种信息,因而规制方很难获得精确的成本信息。在这种环境下,上述两种方法会带来极大的激励扭曲。
在批判传统规制理论的基础上,他和梯若尔(Tirole)创建了一个关于激励性规制的一般框架,这导致了新规制经济学的诞生。新规制经济学结合了公共经济学与产业组织理论的基本思想,以及信息经济学与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方法,它提出的激励性规制的基本思想和方法,成功地解决了不对称信息下的规制问题。拉丰与梯若尔于1993年出版《政府采购与规制中的激励理论》,完成了新规制经济学理论杠架的构建,从而奠定了他们在这一领域的学术地位。
与许多理论经济学家不同,拉丰非常重视经济学理论的应用与检验。自1980年代中期始,他和梯若尔将新规制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和方法,应用于诸电信、电力、天然气、交通运输等垄断行业的规制问题,分析各种规制政策的激励效应,并建立了一个规范的评价体系。
拉丰积极参与并领导了法国电信改革的实证研究,并担任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国家电信改革的顾问;从1999年起,拉丰和梯若尔应邀担任微软公司的经济学顾问,其研究报告为微软公司赢得反垄断案诉讼的胜利提供了权威的学术支持。
2000年,作为对十几年垄断行业规制理论与政策研究的总结,拉丰与梯若尔合着《电信竞争》一书出版,为电信及网络产业的竞争与规制问题的分析和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权威的理论依据。
自1990年代初始,拉丰开始关注组织中的激励问题,他认识到,组织中的串谋行为对激励机制造成的扭曲,是导致经济组织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因此在设计经济组织的激励机制时,必须考虑防范串谋的激励机制。拉丰在这一领域作出了开创性贡献,并将这些理论集成在《激励与政治经济学》(1990年)书中。
作为激励理论的开创者,拉丰视激励问题为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几十年来,他一直致力于激励理论的研究与应用,三卷本巨着《激励理论》(与马赫蒂摩合着,第一卷已于2002年出版)集这一理论40年发展之大成,标志着激励理论的统一的标准的理论框架已经形成,被肯尼思·阿罗誉为激励理论发展的里程碑。
拉丰极其勤奋,因而高产,迄今为止已出版12部专着和300多篇学术论文,其学术贡献在经济学界赢得了极高声誉。
拉丰是法国经济学界的一面旗帜,作为一个教育家,他又是法国人的骄傲。他为法国经济学的振兴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不仅在法国,而且在全世界经济学界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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