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史藉记载,钓鱼岛的发现和命名最早可见于明永乐元年(一四○二年)的《顺风相送》航海图,而日本声称对钓鱼岛有主权,是在一八九五年甲午战争,中国战败后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时,将台湾连同钓鱼岛岛割予日本。之后日本才将钓鱼岛列入为日本领土,以“尖阁群岛”一词来表示钓鱼岛列屿,并划归琉球。
在一八九五年以前,日本刊行的地图,是未将钓鱼岛列屿划入琉球范围。反而在一七八五年日本人林子平刊行的日本地图,“三国通览舆地路程全图”所标明的颜色,则清楚显示钓鱼岛是属于中国的。亦即中国发现该列屿比日人起码早四百年以上。
除此以外,于清代(一八九三)更有慈禧太后曾将钓鱼岛列屿赏予盛宣怀之诏书,其孙辈的家族成员盛承楠在一九四九年自江苏迁台后,更不时到其家族“产业”钓鱼岛上采石苁蓉(及其他生草药)以供制造药丸之用,他并于一九七○年九月九日在台北市大华晚报发表《钓鱼岛列屿采药记》。
历史足以证明钓鱼岛不是无主岛,而是中国所属,不属日本,不属琉球,日本窃钓鱼岛主权,侵中国领土是可耻、横蛮的强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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